据扬州装修网小编了解所知,在“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我市首次规定,业主如果没有车位,回家停车,可在2小时内免交临时停放费。此外,“新规”征求意见稿还对物业费、装修押金、门禁卡等热点问题作了详细规定。
物业费
每次只缴纳不超过一年的物业费
“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业主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入住通知书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1日起,按月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按供水企业、供电企业的抄表期交纳公共能耗费(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代收代交的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预收不超过一年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和公共能耗费。
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事实已入住的除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6个月以上的物业(包括房屋、车位、非独立车库等),按约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公共能耗费和汽车停放费。
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减免时限和具体标准。
停车费
业主无车位,2小时内免费停车
随着我市私家车保有量的日益增多,小区停车难问题也十分突出,针对小区停车收费有何新的规定呢?
“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业主在正式入住前,车辆应停放在自己购买或租用的车位(库)上(内);并且首次明确,业主未购买或未租用车位(库)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室外临时停放汽车的,在2小时内免交汽车临时停放费。其他外来车辆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室外临时停放的,在1小时内免交临时汽车停放费。
“上述所称室外临时停车,是指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允许的临时室外停车。”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机动车辆进入住宅小区大门时收取汽车临时停放费。
另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对业主所有的独立车库收取汽车停放费,不得对车位、非独立车库收取公共能耗费。对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军警应急处置、行政执法、实施救助救护、市政工程抢修等执行公务期间的车辆,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配送、维修、安装、装修、搬家等服务的临时停放车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电梯费
无地下车库,1楼住户免电梯费
“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普通住宅,带有地下车库且电梯从地下车库到达本层的一楼住户,其电梯运行费按一楼的建筑面积的80%交纳;有地下车库但电梯不到达本层的一楼住户和没有地下车库的一楼住户,免收电梯运行费;带阁楼或跃层式的顶楼住户,按电梯到达层的建筑面积交纳电梯运行费。
装修费
业主装修押金3个月内须退还
“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业主或使用人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人在装修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修协议,明确装修事项、装修押金。业主或使用人装修完毕未违反装修协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3个月内如数退还装修押金;实行集中制冷、供热等服务的住宅应在6个月内如数退还装修押金。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使用人或装饰企业(工人)收取装修管理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另外,物业服务企业在新房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或重新装潢时,代收装潢垃圾清运处理费。
门禁卡
免费为每户
配置的卡不少于4张
根据“新规”征求意见稿,物业服务企业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需要,实行门禁出入证(卡)管理的,应当免费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每户配置不少于4张出入证(含IC卡等),证照、门卡等所产生的制作费用,应计入相应的物业服务成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实行门禁出入证(卡)管理的,应当免费为车主每车配置1张出入证(含IC卡等),证照、门卡等所产生的制作费用,在收取的汽车停放费中支出。
另外,新建住宅小区的门禁出入证(卡)由建设单位免费配置;业主大会成立后,实行出入证(卡)管理的,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业主、物业使用人另有需求申请办理的,可以适当收取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