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扬州装修网了解,莱茵苑居民沈先生说今年9月份,他将一套房子出租给别人住,最近他得知,租客准备将房子装修成办公用房,现在他想终止租房协议,但是对方不同意。
沈先生说因为担心房屋进出的人太多,会对邻居生活造成影响。沈先生到房间查看,发现客厅做了一些隔断。现在他要与租客谢先生终止租房协议,可是对方不同意。
“他现在要我赔偿违约金,我认为是他违约在先。”沈先生说,自己的房子是住房,现在谢先生却用来做办公房,改变了房屋性质,他有理由解约。而且据他了解,谢先生将房子转租给朋友,不是本人使用,所以他要终止租房合同。
沈先生表示,他会退还已经收取的房租,但是他不会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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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生找到了谢先生。谢先生说这套房子目前空置着,有朋友想用来办公,也就两三个人在里面工作,并不会破坏房屋设施。室内虽然做了临时隔断,但可以拆卸,他认为自己没有违约。若房东要求终止合同,就是房东违约。
扬州装修网了解到沈先生当场表态,谢先生若不是将房子用来办公,他不会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若用来办公,他就会终止合同。
对于沈先生遇到的情况,沈先生询问了律师。律师表示,承租人若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另外,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