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装修网小编获悉,最近,省质监局公布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分析报告,共抽查儿童家具产品149批次,不合格46批次,合格率只有69.1%。在不合格批次中,扬州有一家企业两产品都因警示标志不到位被判不合格。
据扬州装修网小编了解,按标准,儿童家具使用说明中必须标注产品适用年龄段,即“3~6岁”、“3岁及以下”或“7岁及以上”。有安装需要的产品要标注“注意!只允许成人安装,儿童勿近”。针对儿童特点,要求在产品中适当位置标识:有折叠或调整装置的应标识“警告!小心夹伤”,有升降气动杆的转椅应标识“危险!请勿频繁升降玩耍”等。